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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北京讯 “要把死缓案也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8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参加广东团小组讨论时说,建议复核死缓案件时,也必须讯问被告人。
提交代表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郑鄂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也是重罪重刑案件,应该完善这类案件的复核程序。他建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程序,增加“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正草案显示,人民法院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郑鄂认为,修正草案没有明确调解的具体条件,缺少可操作性。实践中,调解工作比较难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往往不愿意配合。他建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实践中,由于多数犯罪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一方得不到赔偿的现象相当普遍。郑鄂建议,在刑事附带民事制度的章节中,增加规定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内容,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责任编辑:NN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