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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记者韩金祥
“解决残疾人就业,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是政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政府有责任给予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以特殊的扶助,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到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之中。”全国政协委员王树明,在小组讨论中特别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
王树明告诉记者,我国现有残疾人8300多万,大多生活困难,许多残疾人依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现实生活中,残疾人就业很艰难。因为残疾人与健全人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把他们放在一起竞争就业岗位,显然有违社会公平。在这种竞争面前,绝大多数残疾人被挡在就业大门之外。所以,政府要对残疾人给予特别的扶持。特别扶持不是特殊权利,而是实现机会平等的一种手段。一个社会应当善待残疾人,这体现的是社会的文明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为此,王树明提出如下建议:
降低残疾人就业门槛。把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对接收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建议免除事业性收费、即征即退增值税、减免营业税,还应定期表彰、宣传这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买单,在街道、社区、民政、残联等机构增加公益性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
建立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的准入制度。残疾人要求进入有能力胜任的行业岗位,应面向残疾人开放。比如出租车行业,残疾人培训合格后上岗,既可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又能减少国家负担。
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划土地,建立残疾人就业一条街或残疾人创业园区,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政策扶助,将其办成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