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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

新疆代表团副团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讲话。
天山网北京讯(特派记者周曼摄影报道)3月8日下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四个草案。
其他三个草案是,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新疆代表团副团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说,我完全同意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必要对现行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其中不乏很好的建议。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强调了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仅进一步创新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和维护社会和谐,也是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的改革。修正案草案充分尊重了人大代表的意见,体现了尊重社会各界、尊重人民。这次修改不乏亮点和创新,将尊重保障人权写进草案,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的保护制度,有利于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一步明确逮捕条件的审查批准程序,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好地掌握侦查措施,对审判方案也作了进一步规定。艾力更·依明巴海认为,刑法草案已经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