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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私自经营液化气被封,罚款5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2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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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天长3月8日电 为检校“清剿火患”战役成绩,巩固战役果实,近日,安徽省天长市消防部门联合19家基层派出所严密组织,细化分工,“兵分19路”,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多元化的消防安全大排查。通过连续2日的监督检查,在大通镇发现1处非法加油“窝点”并对此“窝点”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罚款5000元。

  检查中,本着 “不漏一处隐患”为指导方针,采取“5+2”、 “突袭”等方式检查了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零售点等全市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电器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检查中还将5000余份《应知应会手册》发放给了各单位负责人和员工。

  在途径安徽省天长市大通镇时发现居民朱某在家中非法经营、存储石油液化气,还在家中用一根简易的塑料管分装液化气,该“窝点”附近都是居民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甚设想,为避免亡人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5000元罚款并没收了6个液化气罐、360公斤液化气及其他分装工具。另外,消防部门还对此“窝点”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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