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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亿国债3月10日发行 重庆20家银行有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20: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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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3月8日10时20分讯(实习记者 万婧) 时隔5个月,国债再度发行。今日上午,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获悉,从3月10开始,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通过各大银行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包括三年期和五年期。

  两期国债分别为今年第一和二期储蓄国债。其中第一期期限为三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五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本次发行国债跟同期限定期存款相比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购买10万元本期国债,3年期、5年期分别将比银行存款多得1740元和3250元利息。

  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相关负责人分析,在股市反复、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拉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利率不随银行降息下调影响、可锁定较高收益的国债将受到稳健投资者的青睐。

  据悉,重庆参加此次国债发行的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汉口银行、恒丰银行、成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银行、富滇银行和大连银行等20家银行在渝营业机构,广大市民可持身份证前往购买。

  值得提醒的是,本次国债只对个人投资者销售,最高购买金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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