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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路上行,祸从天上降,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
据陈先生称,去年8月的一个下午,自己和女朋友骑车外出,路经某商厦楼下时,从天而降的一个茶杯砸到自己头上,自己当场就从电动自行车上摔下,头部大量出血。报警后,附近路人将陈先生紧急送至医院救治。由于这次事故,陈先生家庭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经鉴定机构鉴定陈先生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且后续仍需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这笔费用该找谁来承担?由于茶杯系高空坠落,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无奈之下,陈先生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将该商厦可能侵权的20多家公司全部列为被告,一起起诉至锦江法院,要求被告共同承担陈先生受伤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