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行人受伤 20多家公司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2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成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人在路上行,祸从天上降,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

  据陈先生称,去年8月的一个下午,自己和女朋友骑车外出,路经某商厦楼下时,从天而降的一个茶杯砸到自己头上,自己当场就从电动自行车上摔下,头部大量出血。报警后,附近路人将陈先生紧急送至医院救治。由于这次事故,陈先生家庭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经鉴定机构鉴定陈先生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且后续仍需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这笔费用该找谁来承担?由于茶杯系高空坠落,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无奈之下,陈先生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将该商厦可能侵权的20多家公司全部列为被告,一起起诉至锦江法院,要求被告共同承担陈先生受伤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热词:

  • 成被告
  • 医疗费用
  • 受伤
  • 侵权责任法
  • 出血
  • 要求被告
  • 行人
  • 使用人
  • 残疾赔偿金
  •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