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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网络征婚专骗单身中女 被害人遍布粤辽蜀渝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2: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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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新等4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新等4人组成诈骗团伙,于2011年12月初,通过国内某知名婚恋交友网站平台,假借征婚交友套取被害人廖某某的个人资料和联系电话,再以送发财树、牌匾祝贺新店开张及购买祭品墓园拜祭等名义,诱骗被害人廖某某先后多次将人民币共4万多元汇入犯罪嫌疑人李某新提供的银行账户,骗得款项后共同分赃。该诈骗团伙通过上述手法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作案多宗,被害人分布在广州、辽宁、四川、重庆等地,分别被骗钱财5000多元至4万多元不等。

  办案检察官分析发现,这类利用网络征婚有一些共同的犯罪特点。一是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骗局环环相扣,形成固定的作业流程。团伙成员之间有分有合,有人负责从婚恋交友网站上物色诈骗对象;有人负责假扮单身私企老板或港澳人士与对方网上聊天骗取信任;有人负责假扮男方父亲谎称男方有新公司要开张,希望对方以女朋友或未婚妻的身份送花篮、发财树或牌匾做贺礼;有人负责冒充礼仪公司工作人员,与对方谈好价钱后要求对方将款项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二是被害人群体较为集中。犯罪团伙着重选择单身中年白领女性为诈骗对象,此类女性往往急于寻找事业有成的男士为伴侣,又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容易被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以致上当受骗。三是犯罪隐蔽性较强。犯罪分子以假名在婚恋交友网站登记,并精心编造各种虚假身份与被害人周旋,双方除网络聊天、电话联系、银行转账外并无当面接触,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网络监管。相关部门应督促婚恋交友网站建立起完备的会员实名登记、审查、备案等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网络征婚诈骗案件的发生。二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对网络征婚诈骗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识别和抵御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提高警惕,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三是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电信、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适时介入等制度,构筑联合防范、打击各类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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