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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人士禁买商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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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继上海传出部分区县未婚子女限购二套房的从严政策后,昨日有网站报道:“广州调控再度升级,限制外籍人士及港澳台胞购买商铺。”对此,广州国土房管局明确予以否认:其实这并非新政策,国家此前已经有所规定,但由于不同交易登记中心的理解不同,导致有的执行起来不同。“我们只是明确强调了对国家规定的贯彻执行。”

  昨天,来自新浪网的报道称,业内人士爆料:“荔湾、白云、萝岗、黄埔区房管即日起暂停受理外籍人士及港澳台胞购买非居住物业。其他区暂未收到最新通告,由于政策细则仍在落实,具体执行以各区房管局执行为准。”该报道还指出,在珠江新城,记者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新规是从3月1日开始执行的。

  事实是否如此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随后向记者通报:“个别网络媒体报道‘广州调控升级,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禁购非居住物业’。经向我局相关职能部门核实,上述消息并不准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次并非什么新的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境外个人和机构购房已经有所规定,但可能由于表述比较含糊,地方上的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理解、把握不太准确,执行起来不大一样,例如有的人购买写字楼、商铺被限制了,有极个别的可能通过了。

  作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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