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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今后4年,我区将重点支持6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自治区财政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2.98亿元,每年投入0.75亿元。
据悉,2012-2015年,自治区财政将重点支持建设阳光助残扶贫基地110个、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4.8万户、阳光家园计划8万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6万人、无障碍进家庭工程8600户、贫困老人肢障康复2000例等6个项目。
通过全面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引导贫困残疾人创业脱贫,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