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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安机关启动综合警务改革 市县部分职能调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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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综合警务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启动综合警务改革创新,城市、县城派出所是本次改革的重点。省公安厅要求今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

  此次改革将整合交警、巡警的路面勤务职能和警力到派出所,打破警种界限,实行网格布警、综合用警。改革后的派出所设综合室和若干警务队,派出所24小时全天候处理勤务。

  此外,此次改革还对市、县公安局部分职能进行了调整。市、县两级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负责交通事故预防、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车驾照牌管理等。原交警支队、大队的纪检监察、政工、宣传、法制等职能与市、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各设区市公安局巡逻特警支队统一更名为特警支队,承担反恐、防暴、处突和重点部位加强性巡逻防控等任务。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通讯员 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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