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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7日讯(通讯员 宗昊阳 任莹莹 记者 张凯) 市民刘女士向某汽车销售商预付了3000元购车定金,但超过约定的提车日期2个月后,刘女士也没见到车。
2011年11月8日,刘女士在滨城一家汽车销售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约定该汽车销售公司在收到3000元预付款后,交车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之前。买方需在收到卖方的提车通知后3日内将其余货款付清。
挑好车子匆匆签完合同之后,刘女士便于当天支付了3000元预付款。可没想到的是,2个月过去了,刘女士依旧没收到提车通知。
刘女士多次打电话询问4S店,销售人员解释称汽车涨钱了,原先的价钱已经提不到车了,在与销售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女士打电话到12315求助,最终销售商同意刘女士按原合同价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