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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未批先建”扣0.2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0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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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下发文件加强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本报讯(记者黄江洁)为了让纳入简政强镇的镇街更好地开展环保审批工作,市环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未批先建”项目处理将与环保分局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发现一例扣0.2分。此外,市环保局还强调,搬进环保专业基地(即入园)的项目不可扩大污染排放规模。

  部分环保审批权限下放

  据介绍,为了推进简政强镇工作,去年市环保局给石龙、塘厦、虎门等13个中心镇和3个园区下放了部分环保审批权限。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环保审批基本都在市环保局,环保分局环保审批很少,为了让纳入简政强镇的镇街更好地做好环保审批工作,市环保局日前下发了该通知,给环保分局以业务指导。

  对于“未批先建”项目如何处理?市环保局表示,如果是主动补办环评手续、无须配套治理设施的轻污染项目,环保部门要指导其完善环评手续。

  如果是涉及污染的项目,则要求企业先停止生产,处以相应罚款后,再办理环评手续。据悉,这项工作已被纳入了“各镇(街)环保分局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每发现一例“未批先建”,环保分局将被扣除“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评分”0.2分。

  入环保园项目不得“扩排”

  市环保局还强调,在环保专业基地内项目环评审批方面,在未完成污染企业整合入园工作前,严禁建设与环保专业基地无关的项目;搬迁入园项目不可扩大污染排放规模,待基地接纳污染企业搬迁任务完成后再给予考虑。

  市环保局表示,项目的环保审批中必须登录电子审批系统进行办理。申报表项目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告表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告书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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