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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 “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他说。
只要“紧一紧、省一省”,一年就能省下几千亿元,尽管李金华没有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撑,但曾为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并非信口开河,犹记去年两会上,李金华就直言,“我到一个县看过,一个县搞一个体育馆花了8个亿,觉得很奇怪。类似这样的问题可能不在少数。”
可是,为什么有些钱花得那么容易,为何有些政府部门浪费现象难以遏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过,“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一个人如此,一个政府部门亦是如此,遏制政府部门浪费,不能靠其自觉,也不能靠公众简单地呼吁其改进作风,需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管住钱袋子,增强花钱的透明度,让政府部门不敢乱花钱。早就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制度存在着政府收支没有全部纳入预算,预算编制过于笼统、粗糙,预算追加频繁、专项预算过多、预算执行随意性大等诸多问题。为此,将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统一到财政控制之内,形成真正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
二是,制定《反浪费法》,把反浪费上升到反腐高度。有一句名言,人们耳熟能详,“贪污和浪费都是犯罪”,但实际上浪费并没有判定为犯罪,日前,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建议,将“三公消费”浪费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提案指出,“贪污”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属于犯罪行为,而公款浪费问题,不仅没有列入犯罪之列,甚至还得到了放纵,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等浪费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浪费入罪,不是小题大做,因为不少官员从不把奢靡、浪费当做犯罪。
在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官员花钱不敢大手大脚,据报道,港府的公务午宴及晚宴每次开支上限分别为每人350港元及450港元,鼓励中式宴会上只点6道菜,不能点昂贵食材或鱼翅等濒危物种。港府公务开支精打细算,靠的不是公务员的道德自觉,而是制度――在编制预算时细致入微,不给过度公务开支预留制度暗门;在监督上不留情面、强化问责。
在制度合力之下,如果早日“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我们的财政必是民主财政、透明财政、民生财政,公众得到更多的福祉。 王石川(江苏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