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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6日讯(记者 陈永刚)今天公布的《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长沙市将建立统一的公益慈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募捐活动、接受捐赠、救助、捐赠款物使用等信息。
目前,该《草案》正在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如果市民有相关意见,可以直接寄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委,邮编:410013。为使慈善款物的去处更加透明、清晰,《草案》第22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慈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发布下列信息(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募捐活动信息;接受捐赠信息;救助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和其他应当公开的慈善信息。为杜绝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草案》第12条规定,募捐人应建立救助项目管理制度,对需要救助的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救助项目库,明确项目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救助程序。
《草案》规定,对长沙慈善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境外人士,可以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另外,《草案》拟将每年的11月1日规定为“长沙慈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