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打拐应从治买方市场入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华社记者许雪毅

  在“网上打拐”行动不断推向深入的同时,人大代表也在积极为之努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当前的买方市场重点为三类地区,打拐应从治理买方市场入手,要加强惩治,综合治理。

  据陈秀榕介绍,全国妇联根据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情况分析,当前买方市场重点为三类地区:以收养为目的收买儿童的重点地区、以收买妇女为妻的重点地区、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和组织儿童乞讨和犯罪的买方市场。

  陈秀榕建议修改相关法律,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将行之有效的规定吸收入法。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改为“可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定罪明确依据。对于买主的刑事处罚形式,应不仅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应并处罚金及其他处罚措施。同时,建议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

热词:

  • 买方市场
  • 刑事处罚
  • 拐卖妇女儿童
  • 公安机关
  • 拘役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有期徒刑
  • 犯罪
  • 最高人民法院
  • 强迫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