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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追回的部分被盗车辆。本报记者张冬梅摄
两名男子出狱后拉拢他人组成盗窃团伙,多次在滕州市金城花园等小区盗窃,涉案价值1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相关人员抓获,但由于很多失主没有报案,民警很难归还车辆,因此希望失主能够携带有效证件去认领。
两男子出狱后结伙盗窃
据了解,自2011年12月份以来,滕州公安陆续接到市民报案称,电动车被盗或者电瓶被盗。这一系列盗窃案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为了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对发案区域、时间、高危人群等进行了分析,发现该系列盗窃案件为团伙作案。
经过连续多天的蹲守,民警最终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息时间。3月1日早上8时许,滕州市公安局荆河派出所会同刑警一中队的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租住的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抓获了4名负责偷盗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又在洪绪镇抓获了负责销赃的“经纪人”。
记者了解到,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孔某和王某曾是狱友,而另一名嫌犯冯某则为网上逃犯。而苗某和洪某负责把盗窃来的电动车或者摩托车销售。
民警介绍,这个团伙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他们用不了1分钟就可以偷走一辆电动车。
追回的电动车却无人认领
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办案民警追回了部分被盗车辆,并让犯罪嫌疑人指认了现场。但由于很多市民在车辆被盗后并没有报案,所以民警一时难以找到失主。“希望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或摩托车丢失的市民携带车辆合格证以及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速与公安机关联系。”办案民警说。
另外,据办案民警介绍,一些市民在车辆被盗后,由于没有报案或报案不及时,给盗窃分子可乘之机,致使案件多发。而且犯罪嫌疑人交代,在被偷的车辆中,有多辆是由于车主自己忘记锁车,他们直接就骑走的。因此,希望今后再发生类似案件时,建议市民要及时报案,积极提供线索,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调查破案,为市民挽回损失。同时,市民一定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要让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