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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宁2月29日电(记者 王梅)记者从青海省考试中心了解到,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3月1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0日,报名地点为各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据悉,青海省已开设本科、专科学历层次共50个专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可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青政办(1987)88号文件精神,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凡户口在青海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青海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