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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彭满荣 谢艳珊) 2月29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郑某、何某和欧某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郑某等3人原来均在漳州市区某小区当保安,郑某为保安队长。因为缺钱花,3人对小区里的摩托车、电动车打起了歪主意,选择在一起值晚班的时候实施盗窃。作案时,郑某和何某寻找目标,找到后由欧某将车抬到偏僻处,郑某负责撬锁。从2011年6月至案发,3人一共作案17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价值4万余元。今年1月19日,何某骑着偷来的电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之后民警抓获了郑某和欧某,在郑某家中又查获未来得及销赃的3辆电动车。
据嫌疑人交代,其他13辆摩托、电动车已出手,所得赃款已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