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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政推惠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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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从第二季度起,免除死亡居民基本丧葬费;从7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 48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2604元 提 高 到3000元;在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 (社会福利院);在三区五市建设一批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在城市街道建设一批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居民数据采集工作,开通12349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等。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区市两级财政将投入8500万元,免除我市行政辖区内居民去世后其家属(机构)在殡仪馆的基本丧葬费。此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在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等也均列入今年市民政局重点办的实事之中。

  今年市民政局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其中,免除死亡居民基本丧葬费,计划从第二季度起,由市和区(市)两级财政投资8500万元,对我市行政辖区内居民去世后,免除其家属(机构)在殡仪馆的基本丧葬费(遗体接运、冷藏存放1天、火化和骨灰寄存1年),以减轻群众负担。

  其他涉及民生的实事还包括,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农村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在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积极推进救灾仓库建设,争取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在三区五市建设一批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在城市街道建设一批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居民数据采集工作,开通12349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等。

  在制度建设方面,今年我市将建立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办理、谁负责”,以确保低保对象在动态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制定出台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措施,建立与城镇医保、农村新农合捆绑结算和救助的运行平台,以减轻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

  此外,成立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探索建立高龄老人福利服务制度,探索残疾儿童福利普惠制,打造“蓝色慈善”品牌,制定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探索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资金扶持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等都将成为今年市民政局制度创新的重点内容。

  (李莉莉 李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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