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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延杰在看肇事图片
去年10月15日,玉溪市抚仙路发生一起奥迪轿车与比亚迪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比亚迪轿车内乘客两死两伤。奥迪轿车司机刘延杰醉酒驾车并肇事后逃逸(本报曾详细报道)。昨日,红塔区检察院以刘延杰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红塔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期间,24岁的刘延杰听到死者家属要求他赔偿166万元后说:“我会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尽力去赔偿。”
惨烈车祸醉驾肇事导致夫妻身亡
去年10月15日凌晨,刘延杰醉酒后,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限速每小时40公里的抚仙路上,以每小时90公里的时速超速行驶,驶入对向车道后与杨先生驾驶的沿抚仙路北向南行驶的比亚迪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刘延杰并没有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也没有报警,而是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交警、消防及120急救人员将比亚迪轿车前排座位上两人抬下车,经120医生检查确认已不幸身亡;后排座位上的邱某和另一人受伤。经鉴定邱某左眼八级伤残、智商十级伤残。
据了解,当时驾驶比亚迪轿车的杨先生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朱女士是一对夫妻,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两人双双遇难,只留下一名年仅一岁的儿子。
经鉴定,奥迪轿车司机刘延杰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毫克,为醉酒驾车;刘延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于去年10月27日被逮捕。杨先生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82毫克,为酒后驾车。
民事赔偿 死者家属索赔166万
昨日庭审时,杨先生和朱女士的母亲一直流着眼泪,事情虽然过去了4个多月,失去亲人的她们始终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开庭不到10分钟,杨先生的母亲普秀兰从座位上站起,哭着冲向坐在被告席上的刘延杰,被法警及时制止。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死者杨先生和朱女士的父母将刘延杰、奥迪车所有人安宁市亿丰炉料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红塔支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刘延杰赔偿损失共计166万元;安宁市亿丰炉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保红塔支公司在肇事奥迪车投保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伤者邱某要求刘延杰赔偿损失共计14万元;奥迪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和车辆所有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 会尽力赔偿损失
“我会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尽力去赔偿。”对于死者家属以及伤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刘延杰说。
刘延杰的律师认为,杨先生也属于酒后驾车,其车辆使用远光灯也和事故有一定关系,事发后,刘延杰把车留下后人离开了现场,是出于害怕被受害人打,并不是存心要逃避法律责任。事情发生后,刘延杰的家属支付了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40万元;刘延杰表示即便贷款、处理公司资产,也要对死伤者家属进行最大限度的赔偿,悔罪态度好,希望法庭予以考虑。
李继升 通讯员 李春丽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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