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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大队向教练员讨要个人奖金,谁该羞愧?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2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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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人看来,历来是清水衙门的省体工大队显然是眼红这笔上百万的巨额奖金,才不惜和金牌教练撕破脸皮甚至用尽各种手段和办法,“威胁”汪交出奖金。那体工大队作为汪的上级单位,到底又没有权力去向他要这笔奖金呢?

  首先来看一个集合关系所引出的逻辑概念。我国的体育培养机制是举国体制,可以说,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培养都是国家的投入,其成绩很大程度上也国产投资的产物,是但举国体制并不代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一切都是体育主管部门这一合集的子集,不是说教练员拿奖金就等于是体工大队的奖金。如果收入要还给组织,那试问一下,在汪成荣借调中残联期间,他的生活费等相关支出是省体工大队出的还是中残联出的?如果体工大队并没有在此阶段有过什么投入,那最终的收获就和其没有很大的关系。不然照此逻辑,兼职的收入都应该交给自己的单位去分配?显然和社会的经济规则是有悖的。

  再来看一下这笔奖金的由来。在汪成荣提供的一份名为《关于下发第13届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教练员奖金的函》中,中残联体育部把打给汪成荣的149.91万元认定为“教练员奖金”,时间是2011年12月22日。白纸黑字非常清晰明确,即中残联的这部分奖金的定性是教练员奖金而非单位奖金,如果说是想奖励给教练所在的单位的话,那中残联不会将这么大一笔金额的钱直接打入教练员个人的账户。既然如此,那单位又有什么资格去向个人讨要奖金。

  况且,目前汪成荣夫妇已将这笔钱用得差不多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体工大队还是死缠着不放又有什么意义呢在为了这一笔钱而说出一些非常难听的威胁的话语,实在是让人觉得他们就像电视里为了抢夺财产而不顾一切的角色,着实让人感到有些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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