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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吴涛)走私分子通过莲塘的地下排洪管道,将走私货物从香港搬运至罗湖公安分局后面的山上。昨天,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面对指控,被告人表示认罪。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庄宇锋、吴秋生和林发展(另案处理)、苏春霞、曾勇波(均已被判刑)等人经商量后,成立一个走私团伙,该团伙控制了深圳莲塘非设关地一带的走私活动。2008年4月9日,该团伙在深港两地海关联合打击走私行动中落网,深圳海关缉私局在莲塘现场查获该团伙走私的3箱电子产品,经海关计核偷逃税款为人民币18335.41元。同时根据现场抓获的搬运工人供述,该团伙当日已走私入境20箱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