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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克元)日本大地震后突发“盐荒”,祁老太和许多人同样去超市抢购食盐。不料,因顾客众多,在超市自动扶梯上不幸摔倒受伤,致13根肋骨骨折,构成8级伤残。近日,闵行区法院判决联华超市都市路店担责六成,赔偿祁老太5.3万余元。
去年3月18日,家住银都路上的祁老太来到超市抢盐。早上7时,超市开门,等候在外的众多顾客争先恐后冲了进去,然后乘上自动扶梯。由于人多无序,其间有顾客摔倒。超市工作人员见状,连忙关闭自动扶梯,却发现祁老太摔倒在自动扶梯上动弹不得。经司法鉴定,祁老太13根肋骨骨折,构成8级伤残。祁老太事后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获赔医疗费等各类损失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超市在发现大量人员聚集的情况下,未作任何准备工作时就冒然放行,故对本起事故的发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祁老太自己未及时回避人流,亦有过错,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在对赔偿具体数额进行了核算后,酌情确认超市担责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