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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好2012年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2012年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开承诺活动扎实开展。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进行公开承诺,鼓励入党积极分子也进行承诺。要围绕岗位和实事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承诺,进一步细化承诺内容,做到具体量化,实在可行,好记好评。岗位承诺,就是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的基本职责,结合本地区本单位2012年中心工作,围绕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灾后重建和加强自身建设等作出承诺。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围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自身素质等作出承诺。实事承诺,就是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所需、所急、所盼,按照新农牧区建设、城市建设、平安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社会管理等要求,结合“结对帮扶”、扶贫开发等工作,作出解难题、办实事的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作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好事的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去年公开承诺未能完成的承诺事项以及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整改落实内容,列入今年公开承诺内容中。
《通知》要求,要围绕提出承诺、组织审诺、认真践诺、评诺考诺四个方法步骤开展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提出承诺,带头践诺。要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提办不到的承诺,力戒承诺内容抽象、宽泛;不提过于简单的承诺,避免承诺内容过于细微、简单,确保承诺内容的质量和严肃性。要严格落实承诺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党支部书记审核党员的承诺内容,上级党组织要审核下级党组织书记和下级党组织的承诺内容。基层党组织要细化分解承诺事项,落实责任,明确承诺事项的兑现时限,在推进具体工作、化解实际难题中抓落实、出成效。党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践诺能力,在完成本职工作、落实承诺事项中抓落实、见成效。要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台账,实行承诺事项定期“销号”制,确保承诺一件、兑现一件。要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量化,组成考核组定期进行据实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示。要把公开承诺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推动公开承诺落到实处。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作为今年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抓好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全覆盖。要大力宣传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好经验。要通过评选优秀“公开承诺书”、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表彰激励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公开承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公开承诺广泛深入开展。要注重公开承诺长效机制建设,把公开承诺中的通用做法、程序步骤、创新方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公开承诺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