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历时4年修改后,PM2.5终于写入“国标”,纳入各省市强制监测范畴。
据环保部官员和部分专家表示,昨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新国标”与去年11月16日环保部公布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基本没有变化,只是个别字句在语言上做了调整。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新国标”最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这也是公众对纳入国标呼声最高的两项指标。
在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再次强调了全国开展PM2.5监测的时间表。会议要求,2012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此外,会上还提出,要加强各区域的协同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
此外,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也在会议上进行了汇报。
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执行PM2.5一级标准。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特定工业区执行PM2.5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