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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谈燕
日前,市民政局、综治办、公安局、城管局、教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制定了本市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昨天,市民政局负责人就相关推进落实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专项行动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一是深化“打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积极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保护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做好返乡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和就业帮扶工作,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四是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加大扶贫帮教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讨。
问:民政部门将如何推进“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答:作为牵头部门,民政部门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安置等工作。健全跨省接送机制,主动加强与流出地民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慈善救助服务车为依托,根据流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拐”专项行动,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问: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如何分工协作?
答:公安机关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轨交车厢(站)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还要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卫生部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就业扶持、心理疏导、康复训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问:如何确保“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答:市、区(县)民政局将通过组织专业督查队伍,聘请行风督查员等,对街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列入综治工作年度评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