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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调研皋兰县集体林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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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9日讯2月21日,甘肃省林业厅巡视员高攀同志在兰州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元昌、皋兰县政府副县长白本弟、县林业局局长魏至本等同志陪同下,深入西岔镇段家川村,就皋兰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林下经济发展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高攀巡视员主持召开了有市、县、乡、村和甘肃天晨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皋兰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及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发展林下经济情况汇报,县、乡、村和甘肃天晨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从不同层面谈了很好的意见和想法。

  在听取汇报座谈后,高攀巡视员在肯定皋兰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对下一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要根据(甘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成立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明确职责,为林权流转提供信息发布、法律政策咨询、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林权变动管理、林权抵押登记、林业科技培训、林下经济工作指导等一站式服务,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二要建立财政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在当前特别要认真落实兑现农户承包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纳入天保二期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三要积极推动生态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积极组织承包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落实好造林补贴。四要大力推动林权流转工作,研究制定合法规范的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促进林地向有经营能力的能人大户和企业流转,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为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五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坚持以林为主、保护第一,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能人大户典型示范,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因地制宜地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的林改目标。六要认真研究制定好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尤其是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来源: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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