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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检宣 清法宣)日前,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清远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措施,这是清远法检系统首次召开民行诉讼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明忠表示,在对待检察机关抗诉问题上,人民法院要完善再审改判机制,对于确实侵害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裁判、调解书,要坚决依法改判、发回重审;在对待检察建议上,人民法院要认真审查,涉及原裁判、调解有错误的要及时纠正,无须纠正的要及时向检察机关回复。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的经常性联系,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信息交流和法律适用研究等长效工作机制,探索个案沟通商研、文件互转、会议互邀、业务指导意见互换等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