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首月26万纳税人享实惠
2012年1月1日起,深圳地税对我市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发票工本费,首月近26万户纳税人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市地税局共免征发票工本费262.66万元,免征率占销售总额的56.5%。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确保本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市地税局采用对存量纳税人进行批量集中的方式进行认定,利用核心系统中企业信息记录直接在系统做好了认定,纳税人不需申请直接享受免征优惠,确保了优惠政策可以惠及到每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1月份,企业办税人员像往常一样到税务大厅购买发票,办税大厅税务工作人员告知前来领票的纳税人,从即日起符合小微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免征发票工本费,部分纳税人获得消息后,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与此同时,市地税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相关政策及时给予明确指引,纳税人可借助大厅、网站、12366咨询热线等渠道了解新政策和办税指引。对于新办理领购发票手续的纳税人,工作人员也会给予相应的温馨提示。
在前期,该局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系统改造、数据比对应用、规程制定、培训组织、政策学习等工作,为优惠政策及时落实打下了扎实基础。
据了解,小微企业是指已在深圳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且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纳税人。
(张一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