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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自去年9月底开展“清剿火患”行动至今,湖北宜昌共对38位在火灾隐患场所吸烟、两次劝阻无效的烟民采取强制手段,作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宜昌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郑西介绍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实施以来,仍有部分群众不知晓,消防意识淡薄。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和劝告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公共场合吸烟行为的管理。凡是在张贴有禁烟标志的网吧、商场和加油站等火灾隐患区吸烟的人,经2次劝告无效后,将报经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