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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瞒着妻子买房赠与情人 法院令“小三”返还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2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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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瞒着妻子给谁买房?

  法院令“小三”返还不法赠款

  原居住在本市大宁路的庞女士,因丈夫胡某为“小三”徐某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将丈夫和“小三”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俩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属于自己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132万余元。闸北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支持庞女士的诉讼请求。

  给“小三”购买商品房

  庞女士与胡某系夫妻关系。2009年6月左右,胡某与徐某之间经常往来。2010年4月,胡某和徐某与上海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共同购买了虹口区株洲路商品房一套,房屋总价人民币267万余元,该房屋的预告登记状况信息显示,预购商品房权利人为胡某和徐某。《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同时,胡某先后从多家银行转账200多万元购买房屋。

  审理中,庞女士认为,自己与胡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某擅自将夫妻共有的巨额财产赠与徐某,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徐某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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