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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就说
□张贵峰
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2011年9月,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将其烧成重伤。据悉,陶汝坤父母分别为合肥市审计局和规划局干部。
如何解读这样一起悲剧性的少女毁容案?从曝料微博以及许多网民的相关评论来看,目前,陶汝坤的家庭身份——“官二代”似乎已成为最突出的一个关键词。
其实,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匆忙为该案贴上一个“官二代”标签,甚至急于将其导入“衙内与民女”、“高官与平民”的情景模式、对立语境之中,并不客观准确、也不十分妥当公允。
其一,虽然陶汝坤父母确实在政府机关工作,但官位实际并不显赫,“夫妻二人都应该是科级干部”。因此,“身居高官”之说显得有些言过其实。其二,更重要的是,就现已披露的办案过程看,断言陶汝坤父母“阻碍司法公正”,也显得有些言之过早,还缺乏充分确凿的事实依据。急于给该案贴上“官二代”标签,不切实际地放大其权力背景,凸显“官与民”的身份对立,既不利于该案的客观公正处理,也无助于我们深入地反思检讨该案所以发生的社会成因和根源。
在笔者看来,该案真正反映和暴露的,其实主要并不是一个“官二代”意义上的阶层对立问题,而是一个几乎所有社会阶层都会面临的青少年教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据悉,被害少女周岩案发时只有16岁,而施暴者陶汝坤当时也不到17岁,同是处于花季的同学少年,因爱不成,竟然如此丧心病狂、残忍施暴,这显然是一个教育悲剧、成长的悲剧,与“官二代”身份扯不上太大关系。事实上,在网上稍稍搜索一下,就会发现,类似这种因爱生恨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近年来一直时有发生,不仅“官二代”、“富二代”,“民二代”、“穷二代”身上同样亦屡见不鲜,如此前云南著名的李昌奎案、赛锐案,几乎都是如此。
“官二代”当然是一个确实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舆论对此普遍反感,当然也是合理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任何社会争端都是可以过度敏感、不顾实际地与之挂钩,动辄贴上“官二代”标签的,否则,不仅不利于我们客观准确地认识社会问题,也会误导社会舆情、阻碍社会和谐。在这方面,此前一度也曾被贴上“官二代、富二代”标签的药家鑫案,可以说就是一个典型而现成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