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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开展“品质提升年”活动,本报将与市文体旅游局联合评选“深圳市民最满意的十佳旅行社”
●市文体旅游局申请恢复旅游质监所职能
【深圳特区报讯】全市组团社工作会议2月23日在市民中心举行,会议把2012定为深圳旅游“品质提升年”,确定开展系列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主题的活动,全力打造深圳旅游质量品牌。
作为旅游行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会议发布《2012年旅行社行业“品质提升年”活动方案》,提出整治旅游市场,优化经营环境,打造深圳旅游质量品牌的若干举措:
一、建立重大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公布对涉事企业和人员的查处结果,以案释法,引导和宣导舆论媒体及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同时,加强旅游者理性消费的宣传引导。开展“倡导品质旅游,拒绝零负团费”为主题的国民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培育和引导旅游消费,形成让旅游者放心旅游、安心旅游、信任旅游的良好氛围。旅行社涉案将被取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如三年后质量保证金减半、入境旅游奖励等。此外,将严格审核其港澳游名单表,实行一单一验,先提交合同、行程表等资料审核后盖章。
二、评选“深圳市民最满意的十佳旅行社”。帮助优秀旅行社提高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在行业内形成诚信经营、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经初步沟通,本报作为媒体代表,将利用报纸版面及官方网站等媒体资源,与市文体旅游局共同举办“深圳市民最满意的十佳旅行社”评选,现正着手制订实施方案。
三、建设“深圳市旅游监管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旅游监管效能、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和旅游管理水平。
四、建立旅游企业质量专员制度。要求各旅游企业设立质量专员岗位并报备市文体旅游局,便于快速有效解决旅游质量纠纷,形成覆盖全市旅游行业的质量保障网络。
五、开展港澳游“零负团费”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港澳游市场的购物欺诈、强迫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易能全透露,从去年开始,该局积极向市编办等部门申请,重新恢复旅游质监所职能。目前,市编办正在认真研究。
据介绍,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我市旅游投诉处理的职能被转移到市消委会,旅游执法的职能被转移到市文体旅游局执法处,“大部制”改革后旅游协调管理处运行两年多的实际证明,现有的旅行社行业管理编制远不能满足旅行社行业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人员编制少和工作量超负荷的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我市旅行社行业管理工作水平,具体表现为:旅游投诉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旅游企业和旅游消费者均不满意;旅游行业一些矛盾和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行业发展;旅游质量监管体系脱节,国家、省旅游质监部门的有关工作没能正常转办。
有理由相信,旅游质监所职能的恢复,将强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量。(蔡良焕 盛 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