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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井波报道)2月26日,部署实施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召开,这标志新疆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去年10月,国家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为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此项计划中,今年为我区安排资金5.03亿元,惠及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24个县、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为使这一政策普惠到更多农村学生,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决定投入4630.86万元,首批选择将青河县、吉木乃县、裕民县、托里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温泉县等7县、7.7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列为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首批试点县,并将试点计划纳入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同时,此次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中因集中办学未纳入试点的农村学生、新疆区内初中班的学生,也共同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得我区受益学生达到91.7万名,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53.32%。
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始终要把青少年吃好吃饱、吃出健康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推进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政策主导,协调各方,共同推进;要严格执行好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杜绝挤出效应;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地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要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紧抓好。各地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民生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阳光工程”,使每一名农村学生都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爱。
自治区领导杜秦瑞、靳诺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与7个相关地、州分管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