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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单伟强报道)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全区91.7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将吃上营养餐,每人每天补助3元。
2月26日,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实施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去年10月,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此项计划为我区安排资金5.03亿元,惠及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24个县、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另外,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又确定将青河县、吉木乃县、托里县、裕民县等7县、7.7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列为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首批试点县,投入4630.86万元。
同时,新疆区内初中班学生也被纳入计划,使得我区受益学生达到91.7万名,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53.32%。
自治区要求全区各地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负责统筹工作,市(州)级政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贯彻和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