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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笔试+面试”,“一考论英雄”、“一讲定终身”的传统做法,佛山探索解决“会考不会干、人岗不合适”的难题,首次采取“三五选拔法”竞争选拔18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2月2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了解,“三五选拔法”显著的特点是把“初选权”交给群众,在素质考察环节首次设立群众考官,群众考官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将民意关口前移至最前端。
一直以来,干部选拔都是社会和民众关注的话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干部选拨都是由组织考评,单位同志测评,干部自己述评,群众的话语权很小,即使有让群众参与的,那也是让群众扮演“配角”。而今,佛山首设群众考官,不仅能让群众担任考官而且说话有份量,笔者不禁为这一做法叫好。
对于干部的作为,普通群众体会最深刻;对干部的选拔,群众最有发言权。但是,许多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参与考察环节的考官大多是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几乎没有直接发言权。虽然考察之后有关部门也会通过公示、考察等形式征求群众的意见,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这种方式很难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
因此,现实中个别干部往往只会紧盯着上级领导,上级要求高标准,下面就搞浮夸、虚报数字;上级要求出成绩,下面就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上级要求下基层,下面就开车进村“走一遭”,而往往忽略群众的需求,注重打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佛山市在素质考察环节首次设立群众考官,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公选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信度,真正体现了民主政治精神。这一做法能够有效增强干部的民生意识,使其在工作中更注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佛山市的做法是让民意在干部选拔中扮演“主角”,我们为之叫好。但笔者认为,要真正让“群众考官”说话管用,还应进一步扩大“群众考官”的参与面,拓宽民意表达渠道,适当提高群众意见在面试、考察等各个环节所占分值的比重,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让群众考官手中的“大棒”促使干部们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