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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种粮,粮食直补却照拿。记者最近在农村采访发现,这样的咄咄怪事在不少地方都存在,亟待调整政策,以切实维护粮食直补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
高邮市甘垛镇渔海村一位村民反映,他们那儿的土壤质量好,适合种庄稼,特别是种粮和种棉花最好。不过,现在村里及周边不少地方把大片平原田开挖成了鱼塘,可无论挖鱼塘还是被流转后成为鱼塘,粮食直补依然一分不少。
在金坛市直溪镇汀湘村,数百亩良田被挖成鱼塘,而村委会跟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中却赫然写着:“每年每亩租金700元(含综合直补在内)。”难怪有村民气愤地质问:“这不是糊弄政府、欺骗国家吗?”
据省财政厅综改办刘洪介绍,2007年前,我省粮食直补是按照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来发放的,即种多少补多少。2007年后,政策调整为以核定耕地面积补贴资金,且一定三年。补贴包括两块,一块是水稻20元/亩,一块是综合补贴81.5元/亩。如果稻麦两季,两块都享受,如果不种水稻,只能享受综合补贴。“谁种粮、补给谁”,“有承包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根据国家要求,粮食直补资金必须在春耕之前发放到农民手中,我省要求在3月份到位。而这样的时间要求,给负责核查面积的农业部门出了一道难题。“没到种植季节,怎么知道农户下一步会种什么呢,只能按照上一年的面积估算下一年的补贴数。”南通市作物栽培站站长周宇说。
核定面积工作量巨大,农业部门根本没有这样的人手,而村组干部也忙不过来,一些地方只能让村民自己报数字,再经过公示后上报。这其中,难免会有人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
采访中,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均坦言,粮食直补政策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不该补的补了”的情况。“这种情况既不符合政策,又削弱了粮食直补政策的激励作用。”刘洪说,财政部门每年都接到不少这样的举报,也查处了不少。
据了解,从2010年起,我省粮食直补面积核定改为一定两年,今年面临政策调整,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动员,凡是农民土地发生合法转变,用于修路、高效农业等,全部都要调整,不再享受粮食直补政策。至于会不会依然出现“不该补的补了”的情况,相关人士表示“不好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曾毫不客气地批评直补“没补到点子上”。袁隆平认为,按交粮量直补给粮农,不失为平衡粮价与农民收入的好方法。广西等地已这样做了,他们鼓励农户将粮食卖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户可从中尽享补贴实惠,国家又可多掌握粮源,实现多方共赢,何乐而不为呢?本报记者 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