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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国税局获悉,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免缴国税发票工本费。
前不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相关标准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从201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发票工本费。
据市国税局统计,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的举措,将惠及我市一万多户纳税人,占全部购票企业的99%以上。按照全市购买发票企业户数口径测算,享受此项国家优惠政策的我市纳税人将每年免缴国税发票工本费约90万元,直接降低了广大小型微型纳税人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