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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地下水水位连续8年大面积回升 未现地面沉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2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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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4日讯 近日,有关全国超50座城市出现地面沉降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国务院审批同意的《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中显示,出现地面沉降的城市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黑龙江位列其中。昨天,记者采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家了解到,目前哈市未出现明显地面沉降现象,墙体裂缝、路面塌陷可由多种原因造成,并不意味着地面沉降现象出现。

  据了解,过量开采地下水是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据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总工程师郭长林介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地下水资源大量超采,并形成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区。如果地下水下降漏斗区继续不断扩大,可能带来地面沉降等问题发生,相关部门随即采取应对措施。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近十年来,我市对地下水资源加大保护力度,通过多种管理措施控制地下水开采,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城区地下水日开采量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31万立方米下降至12万立方米。据监测,哈市城区地下水水位已连续8年大面积回升,平均回升幅度达0.41米,城区地下水下降漏斗中心水位年涨幅近1米。

  对于市民反映哈市部分楼体墙面出现裂缝、路面出现塌陷等现象,并担心哈市可能出现地面沉降的问题,郭长林介绍,地面沉降是指区域大范围的地面下沉现象,个别楼体出现墙面裂缝、路面出现塌陷,并不意味着会出现地面沉降现象。郭长林说,楼体裂缝、路面塌陷可能由建筑物下方地质不均匀、地下防空洞等地下洞池较多,以及建筑物或路面在建造过程中存在缺陷等多种原因造成。对于如何防止地面沉降现象出现,郭长林表示,可采取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人工回灌等措施。另外,还要建立全面的监测网,随时进行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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