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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的升学问题,2006年,合肥市允许市辖三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享受市区户口考生同等待遇,当年200名学生受益。2007年,合肥打破户籍坚冰,放开外地学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限制。2008年、2009年合肥分别有1861名、2313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考入市区省市示范高中。2010年,合肥积极创造条件做到5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有学上,百分之百上公办学校,百分之百享受义务教育免费待遇,百分之百同等标准同等收费录取省市示范高中,百分之百可以录取高中阶段就学”。2011年合肥有6745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之女报名参加中考,占全市报名人数的25.6%。中考后,录取到普通高中的有3927人,占全市录取总数的23.2%。其中录取到省示范高中1673人,占总数的19.1%,录取到市示范高中698人,占总数的25.7%,均创历史新高。
推行流入地高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设置一定的门槛,区分高考移民和流入地高考。在设置随迁子女流入地高考制度时一定要首先把高考移民区别出来。高考移民是不受支持的,因为这是一种为取得好的升学机会采取的投机行为。所以,如果不加任何条件,高考移民就有可能堂而皇之地进行“移民式高考”。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设置一定限制条件,逐步放开城市新移民子女在经常居住地上学和参加高考。门槛设置应该把下列因素作为最重要考量:流动人口在输入地的居住时间长短、纳税情况以及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教育完整性。
2.选择试点,保存量做增量。流入地高考的试点,应在国家层面推进,因为这一改革,涉及利益极广,需要高考改革配套,还要协调与各地的关系,由一个地方试点,是很难完成的,这需要国家层面的推进,即由教育部通过统筹保存量做增量方式进行改革。应该首先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地区试点,先从流入人口较少的地区和二、三线城市开始,并较大比例给予招生计划倾斜,这样阻力较小,有助于逐步推广,同时不断均衡各省上大学的机会。
3.与高考招生改革相结合,抓两头,带中间。推行流入地高考,应该与高考改革结合起来。
其一,在“高水平大学联考+自主招生”改革中,推进流入地高考。其二,通过高职高专不分户籍招生,“申请注册入学”实现流入地高考。
作为改革试点,如果在重点院校和高职高专推行成功,就可以逐渐发展到普通本科院校。这是流入地高考试点的重要方向,对此需有教育部门进行系统的规划与设计,方可使这一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