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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新种植的树木。 新华社发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的普通榕树,在账面上的身价高达10万余元;一项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支付款项时却摇身变成150多万元……近日,原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因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这起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棵小树苗如何牵出一起腐败窝案?在目前各个城市都在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的情况下,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绿化资金应如何监管?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并非名贵树种的榕树,账面单价竟然高达10万余元。”2010年6月,防城港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该市园林管理处进行专项检查时,一张采购7棵大榕树的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组立即派人员前往发票开出地调查核实,收款人称自己是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赵莉萍的同学,发票应其要求虚开的,发票反映的业务根本不存在。
调查信息反馈到防城港市检察院后,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赵莉萍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开支套取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随即暴露。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10起贪污事实中,赵莉萍等作案手法基本一致。从2008年至2010年,赵莉萍亲自或指使下属向花木供应商提出虚高单价,采用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工程款,伪造购销合同和苗木清单,再指使园林管理处出纳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供应商收到货款后,扣除实际货款后,余款汇入赵莉萍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采用这种方式,园林管理处共套取公款170余万元。”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莉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因11次贪污公款170多万元、受贿3.8万元、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副主任何某共同贪污58.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
业内人士说,由于城市绿化的巨大需求,银杏、桂花、红豆杉、香樟等名贵树种奇货可居,这样的“大树进城”不仅破坏了农村的生态,导致大量的古树名木在迁移中死亡,还滋生出一条“黑色利益链”。
业内人士称,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土方工程、给水排水、后期管护等,涉及规划、工程发包、工程选材监理等环节,在这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牟利空间。“以一棵原产地2万元的银杏树为例,供货商赚取2万元利润,加上运输费和预留回扣,最后开价可能就达一棵10多万元。”
“赵莉萍案中的一项普通绿化工程,财政预算投资200多万元,而实际工程造价只需六七十万元,即使是通过虚开发票套取70多万后,也没达到预算的投入额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钟健说。
钟健认为,园林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这个行业发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项目投资动辄上百万元,获利空间弹性特别大,承建方往往不惜重金行贿关键人员,打通关节,以获取园林工程承建权。
(据新华社南宁2月23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