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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的普通榕树,在账面上的身价高达10万余元;一项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支付款项时却摇身变成150多万元……近日,原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因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这起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0年6月,防城港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该市园林管理处进行专项检查时,一张采购7棵大榕树的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组立即派人员前往发票开出地调查核实,收款人称自己是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赵莉萍的同学,发票应其要求虚开的,发票反映的业务根本不存在。
调查信息反馈到防城港市检察院后,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赵莉萍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开支套取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随即暴露:
2008年8月,在市中心绿化种植工程中,赵莉萍和包工头串通虚开发票。一项实际支付60多万元的绿化工程,园林管理处提取了工程款153.7万元,除去开票税金等费用,套取了78.1万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10起贪污事实中,赵莉萍等作案手法基本一致。从2008年至2010年,赵莉萍采用上述方式,从园林管理处共套取公款170余万元。”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莉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因11次贪污公款170多万元、受贿3.8万元、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副主任何某共同贪污58.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