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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民警违禁令 群众可电话举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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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朱俊斌报道)凡发现公安民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等违反“五条禁令”行为,请拨打电话0991-5586462进行举报,新疆亲亲我自治区公安厅将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处理。

  2月23日,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办发布消息,为加强对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警风警纪,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公安部规定,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除此之外,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凡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民警所在公安机关“一把手”要到自治区公安厅作检查并接受诫勉谈话。

  □相关新闻

  乌鲁木齐清理整治保安市场

  发现问题打4918473举报、监督

  自即日起至2012年6月底,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这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依法查处整治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保安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安培训单位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以劳务输出或者实习为名变相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娱乐场所未依法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擅自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乌鲁木齐保安服务市场达到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单位全部符合条件,依法获得许可;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全部依法经过备案;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全面开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都依法经过资格审查并采集指纹。

  2月23日,警方公布举报电话4918473,欢迎群众对保安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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