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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侵权”有难度 做好内功是根本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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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记者 李博闻 王镜宇 何 军

  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 乔丹状告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一事,数位业内人士、专家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飞人”乔丹举证中国乔丹侵权有难度,胜算机会不大。他们还对民族品牌做好内功,走自强发展之路提出了建议。

  曾经在姚明和可口可乐公司肖像权官司中代理姚明的律师王晓鹏认为,判定中国乔丹公司是否侵权,要看中国乔丹公司在进行商业经营行为的时候有没有直接使用乔丹的姓名、形象、姿态、声誉,有没有让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使用了迈克尔 乔丹的身份。如果说仅仅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构成侵权,稍稍有些牵强。

  关键之道体育咨询有限公司CEO张庆认为,“按照中国的法律,中国乔丹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件事情肯定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给乔丹公司带来一定的困扰,引起公众的关注、讨论,正面、负面的(反应)肯定都会有。”

  在王晓鹏看来,中国乔丹公司可能有点“想打擦边球的味道”。但是,这场诉讼究竟谁赢谁输,还得看双方举证的情况。以目前已经摆在公众面前的这些证据来看,要想认定中国乔丹公司侵权“蛮难的”。

  成都体育学院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郝勤认为,在合乎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果单从商业角度考虑,中国乔丹公司在战略决策及品牌推广策略上无疑是成功的。但包括民族品牌在内的中国体育产业要想有更长足的发展,归根结底产品的质量和市场营销环节的突破是关键所在。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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