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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何军 卢羽晨 王镜宇)美国前篮球巨星、“飞人”乔丹已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
乔丹在23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当我了解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
针对乔丹的诉讼,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公关活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现已获悉此事,正在研究处理解决方案,稍晚将作出回应。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乂当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乔丹于去年年底委托该事务所代理这起案件,经过充分准备,他们已于本月21日向中国一家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接受,目前正在立案审查,是否审理大约一周之内会有答复。
康乂说,乔丹提起诉讼主要是想澄清他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并无瓜葛,不过诉讼书也提出向乔丹体育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
乔丹则在声明中说:“这项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经济诉求,而是旨在对姓名权的保护,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我计划将诉讼有可能得到的所有经济赔偿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并非第一次因“乔丹”品牌引来风波,乔丹个人起诉之前,拥有“Air Jordan”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控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但并未成功。
近年来,中国体育产品制造业发展速度很快,国际国内体育品牌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在中国占据较大低端市场,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该公司2011年底过会,正谋求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