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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提出5年内半数社区实现“无讼”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7: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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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厦门2月23日电记者吴亚东福建省厦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5年内使全市50%的社区成为“无讼社区”。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调解衔接制度,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除法律规定不得调解和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的案件外,法院可进行劝导,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暂缓立案,将案件移送双方当事人所在的社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在诉讼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将案件委托给社区调解组织或邀请其协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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