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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利于监督管护 防止攀比浪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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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昨日,在省“三万”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经办(农办)主任、省“三万”办主任刘田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捐资人和管护人立碑,是顺应民意。主管部门发文,只是引导,防止攀比浪费。”

  刘田喜指出,媒体关注“三万”活动,做了很多全面、客观的报道。部分媒体和网民,不太了解出台立碑文件的来龙去脉和立碑的具体情况,产生了一些误解。

  刘田喜说,水利部门发文的目的,是引导和规范立碑行为。“挖万塘”活动之初,并未想到要立碑,但塘堰整治进入高峰以后,许多民营老板和成功人士捐款资助,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提出,要为捐助义举立碑。还有一些地方反映,塘堰整治后,必须明确标明塘堰管护人。因此,“三万”办责成省水利厅引导和规范立碑行为,确定标准,控制规格,防止相互攀比和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挖塘上。

  刘田喜表示,塘堰整治立碑,不是为“三万”活动立碑,更不是为各级领导干部立碑,而是为捐资人立碑,为管护人立碑。目前,社会各界人士捐资超过15亿元,占到位资金的30%以上。农民群众是发自内心地为捐资者立碑记功,彰显义举。此外,石碑正面必须刻上塘堰整治后的容量、灌溉面积、管护责任人等信息,这是我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既便于群众监督,又有利于建后管理、长期受益。

  昨日上午,在陪同省领导赴天门市调研时,刘田喜现场查看了七八处塘堰,都没有立碑。他认为,立碑并非普遍现象。省“三万”办和水利厅对立碑未作硬性规定,也没有将立碑作为检查验收的内容。按照水利厅制定的标准,每个石碑支出大约300元至400元,一般由村集体和管护者出资。截至目前,省“三万”办没有接到对立碑有意见,或者增加农民负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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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缘起

  去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在检查督办过程中,省水利厅发现少数地方有立碑攀比现象,有的甚至使用名贵石料,精雕细琢,浪费严重。为规范和推动塘堰整治工作,省水利厅于去年12月14日印发通知,设计了四种塘堰整治石碑样式,并规范了正、背面碑文,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碑文正面,主要标明塘堰清淤时间、蓄水量、灌溉面积以及管护责任人等信息。

  2月22日,某媒体刊发《湖北水利厅为整治塘堰立碑,受网民质疑》报道。报道援引网民质疑:“这个也要规定,管得太细了吧”、“做了好事不用立碑老百姓也记得,好口碑在老百姓的心中,靠老百姓口口相传”、“立碑的费用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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