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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湖北省去年底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简称“三万”活动)已经进入尾声。而湖北省水利厅针对该活动曾发布文件,对塘堰整治立碑的规格、内容都作出统一要求,引发争议。(2月22日《南方日报》)
古人有刻碑纪事的习惯,大到国家大事、武将战功,小到兴学修路,都会立碑刻石以作纪念。对于一些由官方或民间进行的诸如兴修水利、铺路架桥等事项,立碑刻文既是对出钱出力者的颂扬,也是对后人的激励,以期激发更多人做善事的热情――现在在很多乡村,村民集资修路或修家族祠堂、族谱后,通过也会立一块石碑,记下事项和捐资者名字,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古往今来,老百姓主动捐资为官员或政府行为立碑的情形并不鲜见,但都脱不了一个前提――自愿。虽然官方一再声称是“老百姓呼吁立碑”,而且立碑的花费“肯定不会让当地百姓掏”,但是,在官方已然连石碑的样式都作出了规定,连石碑的碑文都给撰好的情况下,所谓的“不搞立碑‘一刀切’”的说法,不过是一句托辞而已。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上级用的词是“建议”,其所要表达的意思却是“必须”。而且,有红头文件摆在那里,在别的地方纷纷立碑颂扬领导、颂扬上级的情况下,有几个地方敢于自甘“落后”呢?
按照官方说法,每块碑的费用大概为300元至400元,单笔来看,费用并不大。不过,考虑到这一活动中全省整治的塘堰总数在20万口以上,总费用在6000万至8000万之间,这就非常可观了。这么多钱,可以拿来做很多事情,立碑的举动也就难怪会遭到质疑了。而且,即使立碑的钱不是来自当地百姓,没有增加当地百姓负担,可是原本与修塘堰无关的钱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如果它来自公款,则增加的仍然是百姓的负担,如果它来自社会捐款,则浪费的也是社会的爱心,增加的是捐资者的负担――负担就是负担,有什么本质不同吗?
“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在农村小水利工程薄弱,旱灾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其积极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做了好事然后自己立碑表扬自己的举动,无疑给人以捞政绩的印象――毕竟,农村小水利工程之所以薄弱,与水利部门之前的不作为、少作为有着莫大的关系,“三万”工作实质上在还历史欠帐。
“三万”活动如果早些年做,就不会有如今的旱灾,而没有旱灾,“三万”活动就显不出其“及时雨”的效果,自然也就很难被当作多么重要的“政绩”,搞这项活动的部门恐怕也就不好意思给自己立碑。如果说搞了个“三万”工程就应该立碑表扬,那么,之前的历史欠帐是不是也应该立碑批评呢?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要想获得老百姓真心的赞扬,只要做好份内的事就行了。做好份内事还要给自己立碑,只能说明一些官员的心思不在做事上,而在政绩上。在这种出现了偏差的理念之下,立碑激励之下的“勤政”,难保在无碑之时不会成为普遍的“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