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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悉,市消委会将发布系列消费警示,分行业点评消费领域的宰客行为,希望引起行业反省与自律。日前,市消委会点评餐饮行业的宰客行为,并提出防宰的四大功略,提醒市民对不明示的收费要多问,对不合理收费有权拒付。
餐饮宰客投诉相对突出
哪个行业的宰客行为较为突出,消费者主要投诉哪些问题?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从近两年市消委会的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消费者反映餐饮被宰的投诉相对突出。消费者主要反映价格欺诈、缺少分量、打折赠送猫腻、菜肴调包等情况。
餐饮业存三大宰客行为
邓国平表示,餐饮行业主要的宰客行为有:
一是价格欺诈。包括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等。不明码标价,最常见的是最低收费、服务费、纸巾茶位费、消毒餐具费、海鲜加工费、小食糖果费等项目;模糊标价,主要是指菜肴价格缺省计价标准单位,比如多宝鱼“138”,是以斤还是以条计量?消费者无法知悉;虚标高价菜肴的原价再打折,让消费者有较大降价幅度的满足感,诱骗消费。
二是计量欺诈。在计量秤上“做手脚”、调包计量、计秤手法玩太极(海鲜袋内装水、称装袋或盘子不计除、猛力丢进秤盘使计数瞬间加大等)、障眼法(电子秤前堆放杂物,或把秤放在身后或柜台)。
三是虚假促销。推出打折、赠送等促销优惠,却附加消费时段、品种、范围,海鲜、海味等价格较贵的菜肴,排除在打折、代金券的使用范围之外,消费者往往在对账时才知晓。
法律未禁服务性收费项目
对业界的服务性收费,在法律上是否有明文规定?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井刚对此表示,对最低消费、服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明确“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这意味着,服务性收费项目,尽管法律未禁止,但商家必须明码标价、明白告知。不明码标价属于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