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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2月22日专电本网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河南拟建立《推荐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并面向全省征集入库项目。对已获国家或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并在报奖时已得到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成果不得推荐。
据介绍,此次征集的项目类型为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与重大项目。要求承担单位是河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内资或内资控股涉农科技型企业。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与重大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企业共同承担。推荐的重点项目,申请国拨经费不低于100万元,重大项目申请国拨经费不低于300万元。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单位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申请企业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资金配套。
推荐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核心技术应为经过转化实施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广泛应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优先支持与农村科技信息化、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相关的创业效果好、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的项目。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条、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劳动力就业,并且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度高的成果转化。
此外,已获国家或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并在报奖时已得到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成果不得推荐。同时,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不支持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生产规模扩大和基本建设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暂不予支持。(宋芳鑫)